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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不管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都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负责。具体为:
1、无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应向其所在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2、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向各自的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必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
企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要填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1、认定登记流程:
(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法制征管科审核后,企业填写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一式四份。
(2)、企业派开票人员持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到航天金穗公司参加操作培训。
(3)、企业培训结束向航天金穗公司购买专用设备(开票金税卡、IC卡、读卡器)持两份登记表回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开票授权发行。
(4)、由航天金穗公司技术人员负责为企业安装、设置系统。
代理记帐与财务外包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以财务服务为标准的服务行为,服务的提供商均为专业的、有资质的财务公司。
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
,服务的效果不同。代理记帐的服务效果为代理记帐的服务成本将小于企业因雇佣一名财务人员而需支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而财务外包带来的不仅是该类成本的节约,还能使企业减少潜在的服务成本,实现高绩效。诸如专业的财务外包服务能为企业提供各类税收筹划的建议,降低企业税赋;又如财务外包能引入管理会计的一些工具,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而科学的分析性数据。
第二,服务需求方的情况不同。代理记帐的服务需求方多为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企业。这在众多中小企业中显得尤为常见。而财务外包的需求方的内涵更为广泛,不仅包括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中小企业,还包括大型企业,甚至是跨国公司。
第三,服务内涵不同。代理记帐的服务需求方多为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企业,因此代理记帐的服务内涵为需求方的全盘财务处理。而财务外包的服务内涵不仅可以为全盘财务,也可以是一个或是几个财务模块的外包,以及相关的财务分析等职能。
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