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收到发票时7个不行
(1)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律不行!
(2)适用税率错误,一律不行!
(3)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一律不行!
(4)笼统的开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发票,一律不行!
(5)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一律不行!
(6)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外加盖上发票专用章,A4纸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买了一些签字笔、笔记本什么的,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才行!
(7)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一律无效!
若是设立分公司,由于企业所得税需要汇总纳税,汇总后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没法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需要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家店合计企业所得税=20*100*25%=500万元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税基本税种和税率:
1、增值税按销售额缴4%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使用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奖金的扣缴个人所得税。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